一、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
项目名称:大冶市灵成工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
建设单位:大冶市灵乡镇人民政府
建设地点:大冶市灵成工业园、灵乡镇子山村和谈桥村
项目概况:项目拟占地32亩,工业废水处理厂占地30亩,1号泵站占地1亩,2号泵站占地1亩),设计工业废水处理能力近期规模为2000m?/d,远期规模为 3000m?/d 。项目拟建 1座大冶市灵成工业园工业废水污处理厂,配套工业废水收集、处理与尾水排江管网共32977m。
二、环评单位变更的情况说明
(一)公示的原环评单位基本情况
环评单位: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联系人:周工
通讯地址: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6楼604-606室
(二)现环评单位基本情况
环评单位: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8140645559
联系人:卢工
通讯地址: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1栋435室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:
1、对项目的现有资料进行研究,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。
2、进行工程分析,确定污染因子,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,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。
3、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。
4、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。
四、征询公众意见事项
1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。
2、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,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。
3、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,科学、公正、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公众可通过本公式公布的电话、地址等向环评单位就本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,环评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后告知公众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现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
大冶市灵乡镇人民政府
2019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