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
HOME
News&Events
Policies Sevices
Online Sevices
Open Data
Online Community
Towards Daye
当前位置:首页 > 主题服务 > 便民服务 > 法律援助
发表日期:2022-09-02 文章来源:黄石市司法局
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,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;
(二)经济困难承诺书(应当载明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、就业状况、家庭财产、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)。
(三)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。
主办单位: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技术维护:黄石市东楚传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鄂ICP备16019300号 Copyright ©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
联系地址:大冶市新冶大道58号 联系电话:0714-8712767 网站标识码4202810029 鄂公网安备42028102000097号